律师随笔
发布时间: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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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公司法律顾问如何防范购房人执行异议风险

公司法律顾问的核心价值,在于帮助企业在遇到强制执行时精准识别法律风险、妥善应对案外人权利主张,避免公司资产被错误处置或陷入被动。现实中,法院查封企业开发的房产后,常有购房者以“已购房并付款”为由提出执行异议。此类争议能否成立,直接关系到企业财产安全和经营稳定。本文结合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17执异369号执行裁定书,就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裁判逻辑展开专业分析,并为公司法律顾问提供具体应对策略。

一、争议焦点:购房人能否排除法院对开发商房产的查封?

该案中,某置业公司因股权转让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12月25日查封了其开发的某处房屋。案外人张某某提出异议,称其于2017年5月3日与某置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且已于2017年6月21日办理预告登记,要求解除查封、中止执行。

法院经审查查明,案外人张某某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早于法院查封时间,支付购房款247976元,超过总房款的50%。裁定书写道:

“本院认为,张某某与海天置业公司签订案涉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本院查封之前,并支付了247976元房款,超过总房款的50%,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裁定:“中止对驻马店市海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泌阳县房屋的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引文中的姓名及公司名称已作模糊处理,但裁判规则清晰可见:符合特定条件的购房人,其权利足以排除法院对开发商名下房屋的查封。

二、法律依据与裁判规则分层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下简称“第二十九条”)是本案裁判的核心依据。该条规定了商品房消费者排除执行的三个要件:

  1. 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2. 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3. 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本案中,法院重点认定了“签订合同在查封之前”和“支付价款超50%”两项事实。对于第二项“用于居住且名下无房”,因案外人已办理预告登记,且异议程序中未出现相反证据,法院最终适用第二十九条支持了案外人。

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人不符合第二十九条,仍可能依据第二十八条(不动产买受人排除执行)主张权利。两条规定的区别在于:第二十八条针对一般不动产买受人,要求“合法占有+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非因买受人原因未办理过户”;第二十九条则更侧重保护消费者居住权,无需占有房屋。公司法律顾问在评估时需仔细比对,选择正确法律路径。

三、公司法律顾问应对执行异议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当法院查封公司房产,而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法律顾问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步:调取异议材料,固定基础事实

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异议申请书》后,应立即向执行法院调取案外人提交的购房合同、交款凭证、预告登记证明等材料。同时,调阅公司内部销售台账、收款流水、网签备案记录,核实异议人陈述是否真实。重点关注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早于查封时间、付款金额是否达到总价款50%以上。

第二步:对照法定要件,逐项法律分析

结合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从四个维度审查:

  • 合同效力:合同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倒签或虚假过户迹象;
  • 时间节点:合同签订日、付款日、预告登记日与法院查封日的先后顺序;
  • 付款比例:已付款项是否超过50%,付款凭证是否完整;
  • 居住属性:案涉房屋是否为住宅,买受人名下是否另有居住房屋。

若案涉房屋属于商铺、办公用房,则不能适用第二十九条,只能考虑第二十八条或普通债权异议。

第三步:评估异议成立风险,制定应对方案

  • 若异议明显成立:不宜恶意拖延,建议配合法院解除查封,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更换执行标的物,避免因错误执行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若异议存在争议:及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要求听证。举证证明案外人并非真实购房人、或不符合“居住”条件、或付款未达50%等;
  • 若异议不成立:向法院提交证据和法律意见,请求驳回案外人异议,继续执行。

第四步:妥善处理后续程序

法院裁定后,若案外人或当事人不服,可能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或执行监督程序。公司法律顾问应持续关注诉讼进展,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建议公司申请财产保全或提供担保,减少损失。

四、案例延伸与行动建议

本案给公司法律顾问的启示是:企业开发房产项目时,必须规范销售流程,建立完整的签约、付款、备案、预告登记档案。一旦公司因债务纠纷面临资产查封,这些基础资料就是证明案外人权利、避免错误执行的关键证据。

同时,公司法律顾问应定期对公司名下不动产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房产状态台账”,记录已售、未售、已网签、已预告登记等情况,并对潜在诉讼风险进行预警。只有这样,才能在执行异议发生时从容应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如果您所在企业正面临资产被查封或执行异议问题,建议及时聘请专业法律顾问进行全面诊断。如需进一步交流,可关注作者后续文章,获取更多实务指南。


作者:徐德贞,河南千扬律师事务所
来源:裁判文书网,案号:(2021)豫17执异369号